服务条款

最后修订日期:2026年4月30日

第1条(目的)

本服务条款旨在规定널지(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ClipIt服务(以下简称"服务")使用相关的公司与会员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2条(用语定义)

本服务条款中所使用用语的定义如下。

  1. "服务"是指公司通过clipit.studio及相关域名提供的基于AI的短视频自动生成服务及其附属的一切服务。
  2. "付费服务"是指公司在收取会员使用费后提供的服务。
  3. "免费服务"是指公司在会员订阅付费服务前,允许会员在一定限额内体验而免费提供的服务。
  4. "会员"是指同意本服务条款、与公司签订使用合同并使用服务的用户。
  5. "积分"是指会员为使用付费服务而购买或依套餐获得的预付形式使用权单位。
  6. "原始视频"是指会员输入服务的YouTube URL或上传的视频文件。
  7. "生成剪辑"是指服务基于原始视频生成的短视频。

第3条(条款的公示与修订)

  1. 公司将本服务条款的内容在服务界面上公示,以便会员能够轻松了解。
  2. 公司可在不违反《约款规制法》《促进信息通信网络利用及信息保护等法律》等相关法规的范围内修订本服务条款。
  3. 修订条款时,将注明适用日期及修订理由,并于适用日期7天前在服务界面上公告。但对会员不利的修订,将于30天前公告,并向会员预先登记的电子邮件地址等单独通知。
  4. 公司公告修订条款时,若已明确公告"会员在公告期内未表明拒绝意思则视为同意修订条款",且会员未明确表明拒绝意思而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会员已同意修订条款。
  5. 会员若不同意修订条款,可终止使用合同。

第4条(服务的提供)

  1. 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
    • 从YouTube视频等长视频中自动生成9:16短视频的基于AI的视频编辑服务
    • 语音识别、字幕自动生成、亮点自动提取及模板应用功能
    • 生成剪辑的存储、下载及编辑功能
    • 其他附属于上述事项的服务
  2. 公司原则上全年无休、每天24小时提供服务。
  3. 在信息通信设施维修、检查、更换及故障、通信中断或运营上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公司可暂时中断服务的提供。
  4. 前项情形下,公司尽可能事先公告;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于事后公告。

第5条(服务内容的变更)

  1. 在运营上或技术上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公司可变更服务的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使用费用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2. 如有变更,将在变更前于服务界面上公告变更事由、变更内容及适用日期。
  3. 会员在使用免费服务过程中已用尽使用限额的,公司将依本服务条款第19条规定的方式通知限额到期及转换为付费服务的方法;会员若未购买付费服务,服务使用将受到限制。

第6条(付费服务使用费)

  1. 付费服务使用费依服务界面上公示的或公司另行规定通知会员的方式确定。
  2. 使用费原则上采用预付结算方式,以信用卡或公司认可的其他支付方式结算。结算通过全球支付代理商Paddle.com Market Ltd.处理。
  3. 会员对其输入的支付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因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不利由会员承担。
  4. 公司可为促销及吸引会员等目的,提供价格折扣、延长使用期限等优惠活动。
  5. 除退款政策规定的情形外,积分不可转让、退款或转售。

第7条(服务使用合同的签订)

  1. 使用合同在申请成为会员者同意本服务条款及隐私政策、按公司规定程序申请注册,且公司予以承诺后成立。
  2. 会员在注册时确认"同意服务条款及隐私政策"字样并完成注册程序的行为,视为对本服务条款的同意。
  3. 公司在以下情形下可不受理注册申请或事后终止使用合同。
    • 非实名或使用他人姓名的情况
    • 填写虚假信息或未提供公司要求信息的情况
    • 曾经失去会员资格的情况
    • 其他公司判断注册会员对其技术运营有显著妨碍的情况

第8条(公司的义务)

  1. 公司不从事相关法规和本服务条款禁止或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并尽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2. 公司为使会员能够安全使用服务,建立安全系统,并公示及遵守隐私政策,以保护个人信息。
  3. 公司若认为会员提出的意见或投诉合理,将迅速处理;难以迅速处理时,事后通知会员。

第9条(会员的义务)

会员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 在注册或使用时登记或变更虚假信息的行为
  2. 损害公司或第三方名誉或妨碍其业务的行为
  3. 未经公司同意,超出本服务条款目的范围以营利目的使用服务的行为
  4. 发送计算机病毒、恶意代码等旨在妨碍正常服务运营的信息的行为
  5. 通过黑客攻击、密码挖掘等不正当手段访问公司系统的行为
  6.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使用机器人、爬虫等自动化手段访问服务的行为
  7.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擅自修改、复制、分发服务或实现衍生服务的行为
  8. 将侵犯著作权等第三方权利的视频作为原始视频输入的行为
  9. 其他违反相关法规或本服务条款的行为

第10条(账号及密码的管理)

  1. 会员的账号(或OAuth关联账号)及密码管理责任在会员本人。
  2. 会员不得将账号及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
  3. 会员若发现自己的账号遭到盗用或被第三方使用,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遵从公司的指引。
  4. 会员因怠于前款通知或未遵从公司指引而造成的不利,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11条(服务使用限制)

  1. 公司在会员违反本服务条款规定的义务或妨碍正常服务运营时,可通过警告、临时停止、永久停止等阶段性限制会员的服务使用。
  2. 公司在以下情形下可立即采取永久停止措施,在此情况下不提供任何补偿。
    • 盗用身份或支付方式
    • 违反著作权法或提供非法内容
    • 妨碍服务运营
    • 违反《促进信息通信网络利用及信息保护等法律》的违法通信及黑客行为
    • 客观判断与犯罪相关联的行为
    • 因欺诈退款等导致持有积分低于0的情况
    • 其他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

第12条(撤回申请及退款)

  1. 与公司签订付费服务使用合同的会员,可在结算日起14天内向公司申请撤回申请。
  2. 付费服务内容与展示广告不符或与合同内容不同履行时,会员可在收到服务之日起3个月内,或知晓(可知晓)该事实之日起30天内撤回申请。
  3. 具体退款条件、程序及处理方式另见退款政策。

第13条(个人信息保护)

  1. 公司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促进信息通信网络利用及信息保护等法律》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的隐私政策,收集、使用并管理会员的个人信息。
  2. 在公司官方网站外部链接的网站中,公司的隐私政策不适用。

第14条(版权纠纷预防及会员责任)

  1. 服务基于会员输入的YouTube URL或上传视频生成剪辑。原始视频的所有著作权及权利归属于相应的著作权人。
  2. 会员保证其输入服务的原始视频具有合法使用权限,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由会员单独承担。
  3. 对于因会员输入的原始视频的著作权侵害、擅自使用、非法使用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
  4. 收到会员内容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举报时,公司可中断或删除该内容的处理。

第15条(生成剪辑的权利及公司使用限制)

  1. 会员利用服务生成的剪辑的著作权及所有权利归属于会员。公司不对生成剪辑主张任何所有权。
  2. 公司不将会员生成的剪辑用于广告、营销、推广、向第三方提供等公司营业目的。
  3. 但会员另行明确同意(如同意登录页面展示、案例采访同意等)时,公司可在该同意范围内使用剪辑。

第16条(转售限制)

  1. 会员可将通过服务生成的剪辑作为自己的内容使用,或用于一般商业目的。
  2. 但以下行为被禁止。
    • 将生成剪辑本身向第三方有偿转售或转让的行为
    • 模仿或转售服务本身或其部分的行为
    • 通过大量自动生成构建内容库并出售的行为
  3. 上述行为仅在与公司另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方可允许。

第17条(损害赔偿)

因公司或会员的归责事由对对方造成损害时,有责任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18条(责任限制)

  1. 公司对因战争、天灾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提供服务所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2. 公司对因设备维修、更换、定期检查等不可避免事由无法提供服务所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3. 公司对因会员归责事由造成的服务使用障碍不承担责任。
  4. 公司对因会员的系统环境、通信运营商或外部基础设施运营商故障等公司管控范围外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但该故障因公司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情况除外。
  5. 服务是基于AI的自动化工具,不保证生成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及特定目的适用性。会员有责任在使用生成剪辑前自行审核。

第19条(对会员的通知)

  1. 公司对会员进行通知时,向会员预先登记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或在服务界面上公示。
  2. 对不特定多数会员进行通知时,公司可通过在服务界面上公示7天以上来代替个别通知。

第20条(裁判管辖及准据法)

  1. 公司与会员之间产生纠纷的诉讼准据法为大韩民国法律。
  2. 公司与会员之间产生纠纷的诉讼以起诉时会员住所地管辖的地方法院为专属管辖;无住所的,以居所地管辖的地方法院为专属管辖。住所或居所不明确时,管辖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确定。

企业信息

  • 商号:널지(Nullge)
  • 代表人:조성은
  • 营业执照号:669-09-03041
  • 营业场所地址:首尔特别市东大门区药令市路21街30号(清凉里洞)
  • 客服:support@clipit.studio